西安会计告诉您在什么情况下可以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?
大家都知道公司之间业务往来,相互开发票也是常有的事,但国家对于发票的管理非常的严格,稍有不慎就填错了,那么我们就需要将它作废,不然就要多交税,今天安辰宇财务会计就给大家分析一下什么情况下可以将
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?
如果一家在西安注册的公司当月为客户开了一张专用发票,但由于会计开票有误或者解除合同等原因,收到了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,则必须满足以下三个条件才能将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。
1、收到退回的发票联、抵扣联时间未超过销售方开票当月;
2、销售方未抄税并且未记账;
3、购买方未认证或者认证结果为“纳税人识别号认证不符”、“专用发票代码、号码认证不符”。
也就是说,小规模纳税人代开专用发票遇有销货退回、销售折让及发票填开错误等情形的,如果纳税人退回代开专用发票的全部联次,且退票发生在开票当月,税务机关可对开具的专用发票进行作废;
以上就是小编为大家归纳的关于增值税专用发票作废的几种情况,大家在开发票的时候一定要填写正常的开票资料,避免填写错误。
西安会计服务公司咨询热线:18149202318 董经理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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